三、CEPA商机
(一)
綜合
53.問:如何界定CEPA下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
答:從事以下經營活動的為外商投資商業企業:
(1)佣金代理:貨物的銷售代理商、經紀人或拍賣人或其他批發商通過收取費用在合同基礎上對他人貨物進行的銷售及相關附屬服務;
(2)批發:對零售商和工業、商業、机构等用戶或其他批發商的貨物銷售及相關附屬服務;
(3)零售:在固定地點或通過電視、電話、郵購、互聯网絡、自動售貨机,對于供人或團体消費的貨物的銷售及相關附屬服務;
(4)特許經營:為獲取報酬或特許經營費通過簽訂合同授予他人使用其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
54.問:在香港登記的海外公司及辦事處能否享受CEPA的利益?
答:一般而言,海外投資者在香港可選用兩种方式注冊成立公司:在港登記為海外公司/辦事處或成立有限公司。CEPA明确規定在香港登記的海外公司或辦事處不符合有關規定,不能夠享受CEPA优惠。相反,在港注冊成立并取得有效商業登記証的有限公司,不論是否由外資擁有,只要它能符合CEPA附件5中列明的定義和要求,皆可申請成為“香港服務提供者”,享受CEPA优惠。
(二)
零關稅
55.問:隨著零關稅范圍擴大,將不可避免地出現外資把某些附加值較高、稅率也較高的產品生產挪到香港,借以進入中國內地市場,這將對某些行業造成衝擊,國內政府及企業應如何應對?
答:首先,我們認為,盡管CEPA為港澳本土企業產品提供了零關稅优惠,一定程度上增強了港澳產品的競爭力。但一方面,粵港兩地的產業結构仍以互補為主,另一方面,內地制造業相對于港澳仍具有成本低廉、人力資源供應充足等內在优勢。
其次,根据CEPA的規定,如因CEPA的實施造成一方對原產于另一方的某項產品的進口激增,并對該方生產同類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該方可在通知對方后臨時性地中止該項產品的進口优惠,并應另一方的要求開始磋商,以達成協議。
(三)服務貿易
56.問:CEPA下設立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地域范圍有何規定?
答:香港、澳門商業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零售企業的地域范圍擴大到地級市,在廣東省擴大到縣級市;從事批發的外商投資企業自2004年6月1日起取消地域限制。
57.問:關于CEPA,香港居民到佛山以個体形式經營服裝生意,通過什么渠道可將資金匯入國內?獲利后如何將利潤匯出?有無限額?是否要通過外管局?
答:按目前的法規,可按非居民個人外匯匯入,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結匯需經外匯局核准。利潤匯出憑納稅稅單,可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
58.問:如果我們按照CEPA的規定取得了作為澳門全資子公司在江門的營業執照,如果在其他城市如中山和珠海設立分支辦事處需要什么手續?
答:在珠海設立分支机构,向珠海市外經貿局提交以下資料:(1)企業申請書(內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稱.地址.經營范圍.負責人)。(不設董事會的外資企業需由法人代表簽字);(2)董事會決議原件1份(不設董事會的外資企業不需提供);(3)當地外經貿部門批准在珠海設立分支机构的批准文件;(4)企業營業執照;(5)企業批准証書。
59.問:成立CEPA外貿,分銷或零售公司,對于HKSS投資方在所具備的條件,如年均銷售額,資產額,華貿易額等,可否以投資方整個集團的業績作核定?
答:根据今年的《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外商投資商業公司,已無年均銷售額,資產額,貿易額等條件要求.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注冊資本按照《公司法》規定執行。
60.問:依据香港以個人和公司的名義在內地以并購的方式進行汽車銷售業務可行否?手續如何?
答:CEPA允許香港公司在內地設立獨資零售企業經營汽車銷售,但超過30家分店的連鎖店仍按內地對世貿組織成員的承諾處理。向申請設立企業所在地外經貿部門申請,上報商務部審批。
61.問:從明年開始是否允許設立獨資的外商投資物流公司企業?
答:要看具体經營范圍而定,因為物流公司經營范圍可以包括道路運輸、進出口、國際貨貸,所以目前只有符合CEPA規定的港澳服務提供者可以獨資經營物流公司。其它投資者是否可以獨資,要由國家決定。
62.問:根据現有法規,設立外商投資物流企業時外國投資者的最高出資比率是多少?
答:根据現行法規,對外資僅限于合資合作企業形式,且外資股比不超過50%。但根据CEPA,允許香港公司以獨資形式在內地提供相關的貨運分撥和物流服務。
63.問:香港已經在國內投資設立的倉儲企業可否按CEPA优惠政策進行增資,擴大經營范圍?
答:香港投資服務者,只要符合CEPA條件,在國家政策許可的條件下,可以增資和增加經營范圍。
64.問:外國展覽公司在香港設立的分公司,能否以同等待遇進入中國市場?
答:CEPA已對香港公司做出了界定,只要符合香港公司的認定,均可以進入內地市場經營香港業務。
(四)個体戶
65.問:港人來粵申辦個体工商戶的管理部門是如何規定的?
答:個体工商戶的登記机關是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派出的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所。這此登記机關是按屬地管轄范圍受理個体工商戶登記申請的。因此,一般來說,港人來粵開辦個体工商戶可就近直接向經營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登記申請。
66.問:港人所辦個体工商戶与內地個体工商戶的主要區別?
答:較內地居民而言,港澳人士申辦個体工商戶在組成形式、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以及經營場所面積要求等方面均有所區別。具体來說,根据《安排》附件4的規定,港澳人士申辦的個体工商戶,組成形式應限于“個人經營”;營業范圍限于商業零售,且不含煙草,不包括特許經營;營業場所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申辦地點目前只能在廣東省境內。
67.問:港人來粵申辦個体戶与一般的境外投資者進入內地投資經營是否手續一樣?
答:港人來粵申辦個体戶實行直接登記制。与一般的境外投資者進入內地投資經營不同的是,港人來粵開辦個体工商戶無須經外資審批部門審批,直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后,即可開展經營活動。与內地居民開辦個体工商戶一樣,其登記依据均為《城鄉個体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五)貿易投資便利化
68.問:我們期望CEPA實施后到大珠三角投資將更加便利,請問廣東省方面對此有什么措施?
答:粵港、粵澳聯席會議為CEPA實施后粵港澳加強合作進一步促進大珠三角貿易投資便利化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廣東省外經貿廳參加或主持了落實服務業開放、加強口岸合作、聯合推介“大珠三角”以及擴大粵港經濟合作腹地等專責小組的工作,通過与香港、澳門方面的密切合作,為創造更好更便利的大珠三角貿易投資環境做了很多具体工作,有些工作仍將繼續推進。
近期將主要是加快推進粵港澳通關便利化。一是進一步推進粵港口岸合作。加快深港西部通道工程、皇崗/落馬洲口岸跨境公路二橋工程、羅湖口岸人行橋二期空調安裝工程等項目的建設步伐,抓緊開工建設沙頭角口岸跨境公路橋、深圳皇崗地鐵口岸及跨界人行橋工程等項目,以及廣深港高速鐵路前期工作。二是進一步推進粵澳口岸合作。加快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繼續做好珠海拱北口岸客貨車輛分流、珠海橫琴口岸實施延關的有關工作,与澳方協商建立粵澳口岸突發事件通報處理机制,抓緊研究珠澳跨境工業區口岸設立、澳門私家車進入橫琴島旅游、橫琴口岸功能定位和口岸通關電子化等問題。
從中長期來看,廣東將進一步落實CEPA,并按照粵港、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的統一部署,不斷完善粵港澳經貿与口岸合作机制。一是加強和擴大服務業合作,引導港澳工商企業界、金融界人士更多地投資廣東山區和東西兩翼,同時積极推動我省企業到港澳投資;二是加強反傾銷合作,提高服務質量与水平,推動在粵港澳資企業做大做強;三是加快粵港澳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加強三地口岸信息交流和綜合管理,完善口岸突發事件處理机制,探討口岸查驗監管模式合作,加快實現通關便利化。
總之,CEPA的實施与粵港澳合作,對于建立大珠三角更加廉洁高效的政務環境,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更加文明高效的通關環境、更加規范有序的社會信用環境,將起到積极的推動作用。廣東的投資環境將越來越好。
69.問:關于CEPA中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合作領域共有七項,其中的通關便利化較為重要,例如通關便利化對物流業的發展就十分重要。在CEPA的實施下,預期出口國內的產品數量將會增加,請問貴省之海關作出什么的調整措施來應變呢?
答:近年來,廣東海關連續進行了一系列的口岸通關作業改革:在陸路運輸方面,實施陸路通關作業改革,實現轉關監管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應用信息處理和自動控制技術,在皇崗口岸實現對車輛的自動核放、在中途試行GPS監控、在內陸車場進行通道式快速驗放試點,大大提高了車輛的通關效率,進境地口岸轉關由原先平均20分鐘完成通道放行減少至平均5秒鐘內由通道完成自動核放,指運地車場驗放由原平均30分鐘減少至平均8分鐘。在水路運輸方面,進行小型船舶快速通關模式試點,對安裝GPS收發信裝置的試點船舶,允許直航通過,在中途監管站不停靠檢查,提高了水運通航效率。
CEPA簽定后,為貫徹落實貿易便利化,廣東海關首先是繼續深化通關作業改革,
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一是擴大口岸自動核放系統實施范圍,去年10月18日在深圳文錦渡口岸正式啟動進口報關、報驗車輛通道自動核放系統,將閘口通關速度提高20倍。二是于擴大小型船舶快速通關系統試點,截止去年底,已有廣州、深圳、拱北、黃埔、江門、湛江六個直屬海關共500多艘小型船舶安裝了船載GPS收發信裝置,占廣東省港澳航線船舶總數的24%,試點單位已達全省36個碼頭。三是正式啟動轉關運輸中途GPS監控試點,利用衛星定位技術,將車輛的途中運輸情況真正納入海關監控視野,同時系統可為運輸企業提供网上查詢、車輛管理、車輛監控等服務功能。去年共計有100台試點車輛安裝了GPS監控系統。
其次,廣東海關与香港海關就內地与香港海關統一載貨清單進行了反复磋商,并于今年1月1日啟用統一的陸路貨運載貨清單,供雙方海關共同使用,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兩地海關統一載貨清單,一是可以形成有關申報信息資源的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加強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二是采用一式多聯的形式填報載貨清單,避免了企業在兩地的重复申報,進一步方便了兩地間貿易,提高了貿易和通關效率。
此外,內地与香港海關已在廣東深圳口岸實施綠色關鎖互認,對部分已經對方進行查驗并施加綠色關鎖的部分貨物,一般不再進行重复查驗,以落實CEPA關于貿易便利化的有關規定。繼統一陸運載貨清單后,廣東海關正通過粵港海關聯絡渠道,与香港海關探討統一使用水運艙單,并擬通過粵澳口岸合作專責小組的渠道探討与澳門海關統一陸運載貨清單。同時,在統一紙質單証的基礎上,探索對雙方通關電子數据實行電子自動對碰,利用計算机通信技術進一步提高兩地海關及物流的運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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